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645,801,9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个有着百年历史传承又承担着新时期发展使命的以锡为主的有色金属全产业链企业,前身始于清光绪(1883 年)朝廷拨官款建办的个旧厂务招商局,历经141年的积淀和上市以来的快速地发展,形成了锡、 铜、锌、铟等金属矿的勘探、开采、选矿、冶炼及锡材、锡化工有色金属深加工(重要参股公司主体业务)的产业格局,拥有着锡行业内丰富的资源、最完整的产业链以及齐全的门类,为我国最大的锡生产加工基地。企业具有的锡资源储量和铟资源储量成就了公司锡、铟双龙头产业地位,公司锡资源生产基地个旧地区是中国锡资源最集中的地区之一,素有世界“锡都”美誉。

  自2005 年以来公司锡产销量稳居全球第一,占有全球锡市场最大份额。公司依据自身产销量和行业协会公布的有关数据测算,2023年公司锡金属国内市场占有率为47.92%,较2022年上升0.14个百分点,全球市场占有率为22.92%,较2022年上升0.38个百分点 。根据国际锡业协会统计,公司位列2023年十大精锡生产商中之首。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锡、铜、锌、铟等金属矿的勘探、开采、选矿和冶炼。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与公司间接控制股权的人云锡控股公司共同向云南锡业锡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云南锡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新材料公司为本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其主营业务为锡的精深加工。公司的产业价值链如下图所示:

  公司现有基本的产品为锡锭、阴极铜、锌锭、压铸锌合金、铟锭、锡材和锡化工产品(锡材和锡化工为公司重要参股公司新材料公司的基本的产品)等1100多个规格品种,基本的产品工艺流程及产品用途如下:

  1、原料供应: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的组成原材料为锡精矿、铜精矿和锌精矿,上述原料主要由公司下属矿山大屯锡矿、老厂分公司、卡房分公司及华联锌铟生产。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公司结合市场及生产真实的情况外购部分锡、铜、锌原料,相关原料价格主要参照SMM和SHFE交易价格。此外,公司开展特许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海外锡原料相关采购价格主要参照LME交易价格。2023年,公司统筹矿产资源调配,优化采矿方法、采场布局和资源配置,克服了资源品位下降、限电等多重困难,突破性解决长期以来原矿提运成本偏高、采选不匹配等问题,实现锡、铜选矿回收率提升,锡精矿、铜精矿、锌精矿自给率分别为30.94%、18.32%、76.04%,保障公司自给原料供应,同时,公司发挥锡行业龙头优势,积极拓宽原料采购渠道稳定供应,提升配矿边际效益,充分释放冶炼技术优势,实现锡、铜、锌冶炼满负荷生产。

  2、生产模式:公司是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企业,业务主要围绕地质勘探一开采一选矿一冶炼一深加工一二次原料回收六个大循环以及采矿、选矿、冶炼、深加工各环节及产品的小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主要以有色金属锡、铜、锌、铟的冶炼产品和锡材、锡化工深加工生产为主,兼有黄金、白银、硫酸、余热发电、铁精粉等副产品产出。目前企业具有锡冶炼产能8万吨/年、阴极铜产能12.5万吨/年、锌冶炼产能10万吨/年,压铸锌合金3万吨/年,铟冶炼产能60吨/年,参股的新材料企业具有锡材产能4.3万吨/年、锡化工产能2.71万吨/年。主要是采用“以销定产、以产促销、产销结合”的经营模式指导生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全产业链协同运营、联动发展。优化矿山管控模式,设立矿山管理中心,对矿山单位地质找矿、生产运行、资源配置、矿权维护、业务外包的统筹管理能力显著提升。矿山单位根据冶炼原料结构需求,在保障回收率的前提下,优化调整产品结构,控制杂质含量,稳定原料供给。冶炼单位聚焦精细化管理,合理调控原料结构、中间品及产品库存,组织满负荷生产,加大烟尘、废渣及中间品回收利用技术攻关和联动处理,有价金属综合回收能力持续提升,全年有色金属总量达34.71万吨并创历史新高。

  3、销售模式:公司采用长单销售和零单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交易价格主要参照SMM、SHFE及LME相关价格定价。公司在全世界内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营销和分销体系,在境内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及境外美国、德国及香港特区建立了营销网点。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市场研判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供应变动情况和下游需求动态,深入分析客户的真实需求,精准匹配不同的产品策略和渠道策略,变销售产品为向客户交付使用价值,推动产品营销向“产品+服务”和提供“一站式”定制解决方案转型,为客户创造价值。

  2023年,公司采选冶协同联动慢慢地加强发展动力,精益管理不断的提高经营质效,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增长4.61%。报告期内,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和内外诸多困难与挑战,公司统筹矿产资源调配,优化选矿工艺,不断的提高锡、铜选矿回收率;通过合理调控原料结构、中间品及产成品库存,实现冶炼满负荷生产;充分的发挥购产协同、购销联动优势,拓宽原料采购渠道,保障冶炼原料供应稳定;积极聚焦“三精”管理、“四个联动”,细化降本增效关键指标及精细化管理,期间费用率较上年同期下降。多措并举做好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牢牢稳住公司经营基本盘,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各种金属保有资源储量情况:矿石量2.61亿吨,锡金属量64.64万吨、铜金属量116.72万吨、锌金属量376.28万吨、铟4945吨、三氧化钨量7.75万吨、铅金属量9.54万吨、银2491吨。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矿山单位2023年共投入勘探支出8,490万元。全年新增有色金属资源量4.1万吨(经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审查确认,尚未经自然资源部门评审备案),其中:锡1.4万吨、铜2.7万吨。详细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慢慢地增加地质找矿,探获新增资源储量,科学配置自产资源和外购资源的比例,公司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当期资源消耗与地质找矿新增资源储量的相对动态平衡,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月11日)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月26日)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发生采购、销售、提供或接受劳务等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1,287,510万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为735,080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为552,430万元。

  2、公司是国内锡行业唯一具有锡精矿加工贸易资质的企业,为充分发挥其政策优势,公司将持续开展加工贸易复出口业务,即公司下属子公司进口锡锭等产品,销售给关联方对其进行加工后再出口,公司结合实际预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销售交易额度总金额约61,400万元。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后,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348,910万元,其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为735,080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为613,830万元。

  3、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红星先生及李德宁先生回避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会议并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计,2023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12,802.7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开展实际,因此仅涉及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不存在新增关联人及关联关系情形,关联交易主要形式及内容与年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比未发生变化,相关交易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主要原因为公司是国内锡行业唯一具有锡精矿加工贸易资质的企业,为充分发挥其政策优势,公司将持续开展加工贸易复出口业务,即公司下属子公司进出口锡锭产品,销售给关联方对其进行加工后再出口。按照海关加工贸易管理规定,开立加工贸易手册必须向海关备案经营单位及生产单位信息,并且加工贸易项下的原料进口、产品出口只能由加贸手册备案的经营单位操作。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关联方云南锡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为加工贸易项下的原料进口、产品出口加贸手册备案的经营单位。本次增加关联销售交易额度,将公司锡精矿加工贸易复出口锡锭销售给关联方作为其锡材、锡化工深加工出口产品的生产原料,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优势,发挥产业链协同作用,稳定和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长期稳定运行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认为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为非自主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本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17号准则解释。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相关会计处理、列报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完全一致,对公司本年“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等报表项目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目前尚未开展供应商融资安排、作为承租人的售后租回交易业务,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暂无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47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线上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线名董事。应参与此次会议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袁蓉丽女士、王道斌先生通过线上会议参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路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袁蓉丽、王道斌、于定明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营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报告》。

  7、《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含英文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报废及坏账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报废及坏账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6票,其中同意票数6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6.3.8条之规定,表决该议案时,公司两名关联董事吴红星先生、李德宁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计划投资金额196,573.51万元,较2023年投资计划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深加工板块出表后其2024年投资计划不再纳入锡业股份合并范围。此外,前期环保项目已整改完成以及压缩零固设备投资等原因也导致投资计划有所下降。

  本次年度投资计划涵盖建设项目(矿山开拓、找矿工程、安全专项工程、环保专项工程、信息化工程、其他地面建设项目)、科技计划(固定投资)及零固设备计划。其中:

  1、建设项目:共计43项,计划投资金额为176,653.87万元,其中新增项目15项,计划投资18,127.34万元;结转项目19项,结转投资95,324.25万元;续建项目9项,计划投资63,202.28万元;

  2、科技计划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共计230项目,列入固定资产投资9,378万元;

  1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经董事会绩效薪酬委员会建议,公司制定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办法》。2024年公司将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职责履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综合确定高管薪酬。

  1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聘杨媛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2026年2月3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8票,其中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作了讨论,并按要求发表了专项说明。

  三、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会议并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增加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绩效薪酬委员会分别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6、《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杨媛,女,党员,汉族,1992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与金融专业。获得基金从业资格证,于2022年6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年5月至今就职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业务岗。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之日,杨媛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召集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1)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生效。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袁蓉丽);(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道斌);(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于定明)。

  1、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签字并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任选其一。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线名监事。应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丽桃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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